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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17 16:56:56 来源: 编辑:
孟 昭 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是指导无产阶级夺取革命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曾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货币被取消,商品生产废止,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却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外,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时候,虽然预见到了资本扩张的世界性,并对其进行过初步考察,但研究重点还是一国范围内的经济。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日趋明显。
实践在发展,在实践中发现的真理也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对此,我们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以指导和服务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生产劳动的嬗变
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在经济全球化大格局下,一国经济在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中,要争得有利地位,必须加强对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研究,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
㈠对形成财富的劳动与形成价值的劳动的考察。“劳动”作为一个范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依据不同标准,马克思把劳动范畴进行了一系列的区分,如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等等。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生产性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
其实,生产劳动是个历史范畴,其内涵和外延是辩证发展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主要向人们提供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时,人类需要的对象主要限于农业产品,生产劳动的范围也主要限于农业劳动。如产生于这种经济条件的重农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魁奈就认为,只有农业部门的生产才能使社会财富扩大,所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才是惟一的“生产阶级”,而一切非农业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当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社会生产向人们提供的产品已不仅仅限于农业产品,但仍主要限于有形产品时,人类需要对象相应扩大为物体产品,生产劳动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为主要限于生产物体产品的劳动。这一时期的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认为:一切生产物体产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不生产物体产品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社会生产能够向人类提供不再仅限于物体产品时,人类需要对象进一步扩大为包含大量无形物质的产品,这时生产劳动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到包含大量生产无形物质产品的劳动。目前,这种生产劳动在发达国家已有所表现。显然,物质财富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越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的社会,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的重要性表现得越明显。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由于生存问题仍然困扰着相当大一部分社会成员,此时人们对非物质产品的需求和以第三产业无形物质产品生产为集中体现的劳动的重要性还未能充分显现,因而在马克思看来,整个社会中物质产品的生产居于支配地位,非物质产品的生产“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44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基于此,马克思所指的生产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以及直接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劳动,即运输、包装、保管等劳动。至于第三产业的许多劳动,如商业、金融、保险、证券业、地产业、一般性服务业、文化教育、旅游产业的劳动等,都被排除在了生产劳动之外。马克思还从人与人关系的角度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进行了考察,指出生产劳动“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得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4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也就是说,只有那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第三产业劳动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随着物质产品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社会总劳动中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劳动越来越少。在此情况下,如果依照传统观念,仍然将精神生产劳动、一般性服务劳动和社会公务劳动等排斥在创造价值的劳动之外,在理论上很难说清,在实践中也容易导致对相关产业发展重视不够。的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找出资本家剥削秘密的动机出发对形成财富的劳动(即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同形成价值的劳动作了区分,但这丝毫不能说明马克思对两种劳动厚此薄彼,不能由此认为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在社会劳动中地位不重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此,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应注重对生产财富的劳动与生产价值的劳动的同一性的研究。与等量国际资本追求等量利润一样,就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劳动者的劳动而言,其劳动做为社会劳动,不但是一国的,而且是世界总体劳动的一部分,不论从事生产财富的劳动(如不产生价值的服务劳动),还是从事生产价值的劳动(如生产劳动),都要求获取相同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虽然生产使用价值即财富的劳动并不创造价值,但这种劳动却可以带来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价值可以依照价值规律的等价交换原则,与凝结着价值的物质形态商品相交换。在国民收入核算体系(SNA)中,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上是统计的最终产品和劳动的交换价值的总和,而不是价值的总和。结合以上论述不难得出结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成员对非物质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非物质产品的供给已经成为社会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只要个体劳动成为了社会劳动,那么不管其国界如何,也不管其具体表现形态如何,便都是世界总体劳动的一部分。在此情况下,就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凡是能够生产及产生交换价值(直接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或准生产劳动,都能产生或带来价值。因此,就社会生产而言,生产劳动的增加能够使得社会总价值增长;带有准生产劳动性质的非生产劳动的增加也能使得社会总价值增加、GDP增长。
㈡对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的考察。当前,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性劳动形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对科技工作、经营管理创造价值做过专门研究,他在论述由许多劳动者共同生产商品的“总体劳动”时指出,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是“总体劳动”的必要构成部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476页)科学技术工作作为复杂劳动,其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关于管理劳动,他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资本家作为共同劳动的指挥者,犹如乐队需要指挥一样,其劳动是社会化生产中必要的。并认为这种管理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资本家的“产业利润中也包涵一点属于工资的东西(在不存在领取这种工资的经理的地方)。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应该说,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是明确的,符合实际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当时还处在工业化初期,无论是作为管理者还是技术人员,其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价值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科学技术工作、经营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还没有表现的像今天这样充分,因而马克思把观察和分析的重点放在了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上。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经营管理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甚至已无法用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来表示和衡量。这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只有充分认识科技工作、经营管理作为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重要形式在发展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对科技工作者、经营管理者创造的价值给予充分肯定,创新科技体制和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确保在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之间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价值”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范畴,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价值的实体是抽象劳动。价值量由价值实体量来衡量,价值实体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中的价值量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新价值(V+M),一部分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的生产资料原有的价值(C)。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种形态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形态是指在社会总量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如果这种商品的生产总量超过社会总量中它所应占的比重,就会出现供过于求,生产能力闲置,库存积压增加,价格低于价值。显然,如果把一国或地区的社会生产当做封闭系统进行考察,由于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必然引起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的变化,但不会引起相同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总量的变化。因而,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越多,单位商品内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反之亦然。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4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具体到一个企业而言,如果某个资本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尽管这个资本家生产单位产品花费的活劳动减少了,但是由于商品的现实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样对于这个资本家来说,在市场上,其产品仍可按高于自身个别价值的社会价值出售,以获取超额利润。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尤其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国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范畴正在被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范畴所取代。在此情况下,将价值生产放在一国封闭的系统内进行研究已变得没有实际意义。面对以全球投资、全球生产、全球销售、全球消费为趋势和特征的经济全球化新浪潮,价值生产的全球化性质已初露端倪,按照国际市场技术水平、劳动效益、资源配置和供求关系所形成的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在成为国际贸易及经济交往中等价交换的衡量尺度,在世界市场上,各国提供的同种产品的价值只能由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就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若其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就会在经济竞争中占据优势;否则,就会丧失经济竞争的主动权。具体来说,当某个国家或地区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尽管这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单位产品花费的活劳动减少了,但是由于商品的现实价值由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样对这个国家或地区而言,在国际市场上,其产品可按高于本国个别价值的国际价值出售。也就是说,如果把因个别国家或地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整个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微弱影响略去的话,那么,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其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和创造的价值都相应增加了。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价值规律作用的形式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众所周知,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就有价值规律存在并发生作用。由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价值生产带有全球性质,因而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国际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国际价格是国际价值的货币表现,国际价格的高低,除了取决于商品的国际价值量外,还要受其他因素特别是供求关系的影响。当国际市场上某种商品供不应求,国际价格就会涨到价值以上;反之,商品供过于求时,价格就会跌到价值以下;只有供求平衡,商品才能按价值出售。国际价格围绕国际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在国际市场上发生作用的形式。
马克思将商品的价值按构成划分为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三部分。考虑到影响商品国际价值创造和实现的几个因素,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的某商品国际价值量可用下述函数公式来表达:
Q=f(x , y, z , w , T)
在上述公式中,Q代表某商品的国际价值量;x为生产该商品的一国或地区社会生产条件与国际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对比折合系数;y为生产该商品的一国或地区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与国际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之比;z为生产该商品的一国或地区社会平均劳动强度与国际社会平均劳动强度之比;w为生产该商品的一国或地区的劳动生产率(w1)与国际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w2)之比;T为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劳动量)。在此函数中,在一个特定时间里,一国或地区社会正常劳动生产条件、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社会平均劳动强度与国际相应值之比是一个常数,可用一个字母λ来表示,公式由此可简化为:
Q=λ·(W1 / W2)·T
由公式不难得出:因为λ是常数,某特定时间内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看作一个固定值,所以,商品的国际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该商品的国际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显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商品的国际价格会围绕国际价值作波动,但就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意味着在单位时间内可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和价值,这一结论既印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命题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的无比科学性、正确性,同时也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科技、体制、制度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增强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理论上提供了根本依据。
原载2002年1月14日《中国改革报》 |